通过单步操作删除文本中的指定样式。
TextStyleRemove(文本;风格)
风格
- 可用样式列表中任意已命名的样式
文本
7.0
您可以在样式名称之间使用 + 运算符来删除多个样式。负值是无效值。Plain 样式不能用于此函数。如果与其他样式混和使用,则省略 Plain 样式。样式不区分大小写,并且不包含空格。
系统提供了名为 AllStyles 的附加样式,以便更轻松地删除所有样式。如果返回的字段类型不是文本,则文本格式化选项将丢失。
可用样式有:
•粗体
•斜体
•下划线
•黄色高亮显示
•紧缩
•扩展
•删除线
•小型大写字母
•上标
•下标
•大写
•小写
•首字母大写
•文本下划线
•双下划线
•所有风格(所有可用风格)
TextStyleRemove ("彩格" ; 斜体)
返回删除斜体样式的“彩格”一词。
当“名字”字段包含 Sophie 时,TextStyleRemove (名字 ; 粗体+下划线)
返回已删除粗体和下划线样式的“Sophie”一词。
TextStyleRemove (名字 ; 所有风格)
返回没有任何样式的“Sophie”一词。
TextStyleRemove (我的表::我的文本 ; 黄色高亮显示)
返回“我的表::我的文本”中已删除黄色高亮显示样式的文本。